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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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
龚仁宝 王海燕

  我省法院执行干警心系汶川特大地震中受灾的四川同胞,快速执行涉震地区的案件,以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作出贡献。连日来,多个涉震地区案件在相关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得到妥善执行。
  5月26日,徐国良从海盐法院法官手中领到了3250元工资,至此,350余万元涉案工资款全部发放到了894名员工手中。4月27日,海盐法院受理了894名员工诉浙江旭莱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与海盐诚诚实业有限公司拖欠350余万元工资款案。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涉及大量外地农民工,仅四川籍的就有近百人。地震发生后,法院特为这些外地员工开辟绿色通道,在前期先予执行发放部分工资款的基础上,先期发放外地员工的剩余工资款。
  象山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申请执行人老家在四川省绵阳市的执行案件。在得知执行人张星现老家房屋全部倒塌,家人至今还无法联系上后,法院执行人员就努力劝说被执行人考虑到本案涉地震灾区的特殊情况,要求其急灾区人民所急。5月14日,被执行人履行了付款义务,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余姚法院在执行赵明诉余姚市朗霞镇玻纤石棉厂、吴建华工伤补偿劳动争议一案中,得知申请执行人赵明家在四川绵阳,其房屋在地震中全部倒塌,家人至今还露宿街头。该院采取清晨突击执行的方式,于5月19日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找到,经过积极劝说和教育,被执行人家属当日履行了付款义务。
  温岭法院在执行陈洪友与被告横峰今日制鞋厂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陈洪友联系,了解到其房屋在地震中倒塌的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有数百万元债务确无履行能力,法院多次执行无果,便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并于5月19日下午发放9000元救助金。
  黄岩法院迅速庭前调解了一起欠薪案件。原告张某夫妻是四川都江堰人,法院于5月9日受理王某拖欠张某夫妻工资款5500元一案,20日上午,二人心急如焚来到法院立案大厅,请求法院给予帮忙。了解情况后,两名法官当即驱车赶到王某家开展调解工作,并做了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官深情的话语令王某动容,王某当即借钱给付全额工资款。
  5月21日,路桥法院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执行法官反映,其老家茂县遭遇地震,需要立即返乡。该院立即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一时难以立即执行到位,遂与交警大队协商,将保存的一笔预交赔偿款3000元先行赔付给李某,使之得以迅速回乡。
  瑞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四川江南县务工者荣某在瑞安一汽车零部件公司上班,在工作时眼睛被铁屑击中,造成8级伤残。荣某要求公司支付各项费用总计34200元,但是公司却不予支付。地震发生后,荣某与亲人一直联系不上,急着赶回老家。经办法官在得知后,再次召集双方,从情理上对用人单位做工作,最后用人单位答应对荣某进行一次性补偿合计30500元,荣某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